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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从12月1日起,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可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直接抵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账户余额须大于“月供”的12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c2利率网会员说,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是,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可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直接申办委托逐月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还贷;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可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时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应大于或等于其当月正常还款额的12倍;申请时没有逾期贷款,信用良好;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已办理按年提取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须间隔12个月。 一次委托 按月还贷 据介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单方或双方同时作为申请人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将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为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抵扣账户。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采用一次委托、逐月抵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内部转账,每月从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与当月应还款额相等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的贷款本息。划转的顺序为先划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直至账户余额小于当月还款额时,再从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威海下月起可用公积金账户存储资金还个贷本文地址:http://www.4c2.cn/fangdaifx/8503.html,转载请注明来自4c2住房利率网! |
